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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6-06-01 09:12  

各市、县、行委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强化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主导性作用,经研究决定,我州将开展科技创新劵试点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劵简介

科技创新券作为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措施之一,由28365-365打不开发放,主要用于鼓励本州企业和创业者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的科技查新、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企业和创业者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活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发放部门兑现。

二、试点范围

在试点工作期间,我州科技创新劵仅限用于在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科技查新技术服务活动。

三、操作流程

海西州境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创业者,在委托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科技查新技术服务时,首先需向海西州科学技术局提出备案申请,在通过备案审核后,即可在科技查新技术服务活动中享受50%的优惠(国内查新300元,国际查新750元)。剩余50%的科技查新费用由28365-365打不开年底一次性支付给青海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四、资金来源

2016年科技创新劵试点工作中,科技创新劵计划发放额度为5万元,资金来源为州级科技专项资金。全州实际创新券使用额达到年度创新券计划额度时,将停止当年的审批,不再发放创新券。年度未用完的创新劵将延续至次年使用。

2016年科技创新劵试点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宣传,做好科技创新劵试点的相关工作。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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